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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互动福利丨争议解决(二)商事仲裁中选任仲裁员以及申请仲裁员回避时,如何最大程度优化自身利益且避免仲裁程序重置

LCOUNCIL LCOUNCIL 2022-09-24

嘉宾 | 通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牟笛

形式 | LCOUNCIL 在线直播

时间 | 2019-6-13 15:00-16:30



基本信息



活动时间:2019年6月13日 15:00-16:30

活动地点:不限

活动形式:在线直播

人数限定:200人

谁应该参与:中外资企业法务人员

活动价格:LCOUNCIL会员免费  非会员1000元/人


活动背景



仲裁庭的组成与仲裁员的选任是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仲裁员选任的自由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事人对预期仲裁结果的把握大小。有效推进仲裁程序、保证最终裁决书的质量等,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仲裁员的质量。基于企业利益以及仲裁结果的导向性,当事人在指定仲裁员时,都更希望能选择对其更有利的仲裁员。


仲裁员作为仲裁案件的裁判者应保持其中立和独立,作出不偏向于任何一方的公正的裁决,但若其中一方当事人主张,另一方当事人或仲裁院指定的仲裁员对其存在偏见或是与该案件存在利益冲突时,则可以向仲裁庭申请回避。


但是,若是申请回避可能会导致仲裁程序延长以及额外的费用产生,所以企业在提出回避请求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


鉴于上述背景,本期LCOUNCIL在线直播聚焦于不同仲裁机构之间回避程序的规则以及注意要点,特别具有多年仲裁经验的合伙人律师,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经验分享。


会前思考



问题一:如果仲裁员在审理过程中基于客观原因不得不退出审理,替补仲裁员将如何确定?

问题二:作为当事人,是否应当推荐首席仲裁员人选?

问题三:在机构的仲裁员名册以外选择仲裁员的利弊?

问题四:对仲裁员提出异议是否有时间限制?

问题五:仲裁员与对方律师系同学关系,是否构成异议的理由?


议程安排



15:00 会议开始 主持人致辞

15:05 商事仲裁中选任仲裁员以及申请仲裁员回避时,如何最大程度优化自身利益且避免仲裁程序重置


一、仲裁员的选择

1.选择仲裁员的程序

a.一般情形

b.特殊情形


2.选择仲裁员的考量因素

a.专业背景

b.职业身份

c.熟悉程度


二、对仲裁员的异议

1.对仲裁员异议的依据

2.不同机构对仲裁员异议的处理方式

3.实例研究


16:00 Q&A环节

16:30 会议结束


嘉宾介绍


牟笛律师

通力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牟笛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武汉大学 , 分别获法学学士、国际法硕士和博士学位 。牟律师现任上海市协会商事争议解决业务研究委员会。


在 2017 年加入通力律师事务所之前曾先后在一家专门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中国师事所和一家领先大型涉外法律服务的中国师事所执业多年。在此期间, 牟律师一直专注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争议解决法律服务,服务过来自金融、 投资、国际酒店管理、汽车、制药、工业气体、 快速消费品 、零售、光伏、 地产等行业为数众多的500 强 跨国企业以及个人商跨国企业。牟律师对商事仲裁业务具有丰富经验,常年保持对该领域的关注和研究,曾多次应《商法》、 China Law & Practice 等国际知名媒体要求就商事仲裁的新发展和概况发表评论,相关文章受到业内的广泛注和引述。 


牟笛律师曾当选 2011 年至 2013 年“上海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 ”。 2014 年至 201 8年期间,牟律师连续5年获得钱伯斯及法律 500强推荐 。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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